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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09 03:44 点击次数:134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青海省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青海省“十四五”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颁布实施《青海省中医药条例》,建立中(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举措力推全省中(藏)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青海实施“三个纳入”,将医院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更多国药准字号民族药品纳入医保、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制定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共有531种3200个藏(蒙)医医院院内制剂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占全省藏(蒙)医医院制剂的90%,基本涵盖全省藏(蒙)医医疗机构临床常用制剂品种。同时,将202种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占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制剂的85.2%。
同时,青海动态调整省医保药品目录内民族药品种,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纳入民族药96种的基础上,增补60种,将其纳入省医保药品目录。在现有892种中药饮片的基础上,遴选150种藏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与省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相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将6个中藏(蒙)医优势病种纳入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范围。截至目前,青海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共281项,纳入医保的占比达82%;藏(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共372项,纳入医保的占比达91%。
同时,青海制定关于做好医保支持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出台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有关完善中(藏)医药支付政策、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的14条具体举措。引导医疗机构结合定点属性加强价格管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价控制在25%以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被纳入医保目录的民族药及诊疗项目,可通过门诊统筹或“两病”待遇结算,报销比例在50%以上。
此外,青海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23年以来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53项,涉及中(藏、蒙)医项目200项,89%的调价项目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简化医疗机构办事流程,推动民族药品联合采购,开设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的立项、审核绿色通道,新增“岐黄针疗法”“帝尔羌粘疗法”等56项中(藏)医项目,减轻了居民就医负担。
近年来,通过医保政策的支持,助推中(藏)医药发挥优势,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青海22个县级中(藏)医院建设“两专科一中心”,覆盖率达66.7%,建设中(藏)医专科联盟6个,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6类10项中(藏)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中(藏)医药诊疗的患者人次占比为31.1%。
